旅行就是一種生活
旅行就是一種生活 No.34 | 前進印度 - 德里(4) |
2006/12/15,
文/攝影 史提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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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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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2/09/20(五),經過這一段折騰,上午的時間就耗光了,正中午時刻,烈日當空,想到肯鬧(Connaught)區這裡有地下街可以逛逛,又可以避暑,三人都不想浪費時間,下去看看。 逛了許久,三點多囉! 腳力已經不行了,況且又餓,找到一家高級餐廳,在台北,這樣的餐廳隨便一餐恐怕就所費不貲,但是現在以印度的錢來花,對我們三人應該是嘟嘟好而已,機會難得,一下子就點了滿桌子的菜,還是以咖喱為主,加上甲巴剃、白飯,再來幾瓶啤酒,哈哈哈,吃得真爽! 說實在的,這第一天就這樣操,實在累人,我們回旅館稍作休息,沒多久,三人又撘了輛三輪車往外跑去。這裡的司機比台北超速蛇行鑽小路的運將跑起來更猛,除了三步一小叭五步一大叭外,還有索命連環叭,叭叭叭叭叭... 我跟Lerdah對望,喔~ 伊喜滴叭三小~ 這三輪車橫衝直撞的來到Lal Qila古城附近的夜市,天色即將暗下,人聲鼎沸的鬧市,一堆陌生的印度人臉孔,確實令人猶豫是否要擠進人群中看看。擠在人潮洶湧的大馬路上,不久,便聽到鑼鼓聲大作,看來是個慶典的活動,雙向的來回道路上幾乎沒有任何車輛,有的就是人跟牛、大象,印度人跟著音樂節奏舞動起來,晃頭晃腦、擺手踢腳的,一方往前舞去,另一方則往後方退去,就像兩方的人馬相互對陣一般。 我們回程時本想走路回去,可是到最後繞了好久,繞不出來,三個人終於投降,找了輛三輪腳踏車,那位只有單眼的印度人,辛苦地從遠遠的下坡騎到一半爬不上去,下來用推的,任憑我們如何舌燦蓮花辯解,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我們在虐待他,這時,Lerdah開始講故事,那印度人有所謂的種姓制度,對人以四種層級區分貴賤,位在最低的大多是靠勞力維生,而且很認份,認為他們生來本該如此,也不會想逾越這個界線,..... 我想Lerdah也是腿酸得走不動,只好找些說法讓自己心理平衡一點。 一下車,我想這多給的小費是一點也不心疼,看著他收下,感激的心不須多說一句話,認份的背影又騎著三輪車消失在夜市的人群裡,我的心裡一陣感動湧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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